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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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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英文名:TianjinUniversity 简称:“天大”,“天津大学软件学院”,“TJU”,“英:TJU” 所在地:天津 院校代码:10056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工科类/985/211/考研院校/研

985工程211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2011计划
  • 天津大学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10
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du.cn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2017-03-27
2017-03-27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标,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学2017年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一、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二)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决赛特等奖;(三)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四) 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自附详细材料说明)。二、报名及材料准备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一) 天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二)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三)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注:1.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2. 请考生参照附件《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3. 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4. 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5. 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三、选拔程序(一) 初审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3.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两项(含)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优秀考生;4. 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且经我校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二) 考核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对于凭发明专利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加试我校组织的发明专利复核面试。(三) 认定我校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评测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我校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四) 优惠政策经我校自主招生认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1.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江苏省考生在江苏省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即可录取;2.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3.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仅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综合素质评测成绩优异,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四、时间安排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4月30日左右;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测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至13日,(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资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五、附则(一)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人)。(二)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理科面向全国,文科限定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三)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四) 信息学获奖学生仅限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入校后需参加ACM队训练和比赛。(五) 所有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且在考生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六) 考生若由所在中学推荐,须由中学填写《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地址请见简章附件),推荐表及支撑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由中学邮寄给我校(不需上传报名系统),中学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接收推荐材料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七) 报名系统中考生选择专业均为意向专业,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核、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的入选专业并进行公示。(八) 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九)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六、监督机制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一) 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二) 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三) 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四) 推荐人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发明成果等申请材料,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若该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五)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六) 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八、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354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3月附件一: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序号专业色盲色弱理科可选文科可选1生物医学工程#是 2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是 3软件工程 是 4生物科学#是 5水利水电工程 是 6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是 7船舶与海洋工程 是 8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是 9生物工程#是 10制药工程#是 11应用化学(工)#是 12食品科学与工程#是 13药学#是 14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是 15功能材料#是 16应用物理学#是 17应用化学#是 18法学 是 19英语 是 2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是 2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方向) 是 22工业工程 是 23工商管理 是 24电子商务 是 25物流工程 是 26环境科学#是 27海洋技术#是 28教育学 是是29汉语言文学  是3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限选 注:(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建议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仅限信息学获奖考生报考,其他考生报考无效;(3)信息学获奖学生仅限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附件二: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序号专业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上海市选考科目要求1生物医学工程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2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物理  物理  3软件工程物理  物理  4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5水利水电工程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6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7船舶与海洋工程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8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9生物工程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10制药工程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11应用化学(工)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12食品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13药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14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15功能材料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16应用物理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17应用化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18法学物理思想政治历史物理思想政治历史19英语物理历史地理物理历史地理2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2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方向)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22工业工程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23工商管理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24电子商务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25物流工程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26环境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27海洋技术物理化学地理物理化学地理28教育学物理思想政治历史物理思想政治历史29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命科学附件:附件一: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docx附件二: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docx附件三: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信-模板.docx----  点击下载: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信-模板.docx  点击下载: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docx  点击下载: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docx详情
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018-03-26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标,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学2018年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一、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高中毕业生。二、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247人),具体报考条件及招生专业,详见下表。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理科可选文科可选上海、浙江选考科目要求1.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任一科目省级赛区一等奖,或数学、物理、化学中两个及以上不同科目省级赛区二等奖;3. 高中阶段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要包括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4. 高中阶段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并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5.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自附详细材料说明)。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是 AB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是 A工业工程是 AB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是 AB保密管理是 AB海洋技术是 ABE生物医学工程是 ABC药学是 ABC应用化学是 ABC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是 ABC生物工程是 ABC生物工程(合成生物学)是 ABC食品科学与工程是 ABC应用化学(工)是 ABC制药工程是 ABC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是 AB水利水电工程是 AB船舶与海洋工程是 AB英语是是ADE教育学是是AFD法学是是AFD汉语言文学 是FDE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3.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自附详细材料说明)。生物科学是 ABC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 ABC软件工程是 A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是 AB能源与动力工程是 AB工程力学是 AB工业设计是 ABD测控技术与仪器是 ABC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是 ABC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 A自动化是 A电子信息工程是 A物联网工程是 A土木工程是 AB化学工程与工艺是 ABC材料科学与工程是 AB功能材料是 AB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 AB工程管理是 AB金融学是 AB环境科学是 ABC数学与应用数学是 AB注:1. 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理科面向全国,文科限定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上海市、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上表选考科目要求中“A”代表“物理”,“B”代表“化学”,“C”代表“生物”或“生命科学”,“D”代表“历史”,“E”代表“地理”,“F”代表“思想政治”。2.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学、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三、 报名及材料准备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一) 天津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二)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三)上海、浙江考生须提交综合素质档案(须加盖中学公章);(四) 其他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注:1.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2. 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时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3. 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4. 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5. 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四、 选拔程序(一) 初审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秀考生;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要包括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秀考生;3.经我校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由中学推荐的优秀考生。(二) 考核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三) 资格认定我校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我校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四) 优惠政策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分为A、B、C三个等级(详见下表),综合考虑考生自身条件和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分别获得相应等级优惠政策:1. 考核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要包括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达到A级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录取;2. 仅参加综合面试的成绩优异考生,经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达到B级或A级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公示为准;3. 考核合格的其他考生达到C级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录取;优惠政策等级高考成绩要求AA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A2(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BB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及以内;B2(上海市):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及以上;B3(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及以上。CC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15分)及以内;C2(上海市):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及以上;C3(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五、 时间安排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4月30日左右;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测试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13日,(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资格公示:2018年6月22日前,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六、 附则(一)信息学获奖学生仅限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入校后需按天津大学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ICPC)集训队要求训练和比赛。(二)所有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且在考生高考所在地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三)考生若由所在中学推荐,须由中学填写《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地址请见简章附件),推荐表及支撑材料均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并由中学邮寄给我校(不需上传报名系统),中学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接收推荐材料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四)报名系统中考生选择专业均为意向专业,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的入选专业并进行公示。(五)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六)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七)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提供给专家作为参考材料。七、 监督机制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一) 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二) 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三) 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四) 推荐人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考生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其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则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若该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五)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六) 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八、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九、 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十、 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354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附件:附件: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推荐信-模板.docx详情
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常见问题解答2019-04-03
1.我取得了XXX竞赛XXX奖励,是否符合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要求?我校自主招生前5项报名条件所涉及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为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一等奖名单以各省科协公示名单为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获奖者。2.我取得了XXX成果,能否按照条件6报考?我校报名条件6要求考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与深入研究,且必须提供详细直接支撑材料。考生可对照前5项条件标准和自身实际条件自行决定是否报考。3.我在高中阶段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可以上传吗?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4.我同时报其他高校自主招生有影响吗?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高校须总数不超过3所。5.我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事情?(1)考生所有报名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我校不接收纸介质报名材料;(2)考生在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单科成绩、单科排名、年级排名、年级人数等信息时,如所在中学无相关信息,须填写“无”,并由中学教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3) 高中阶段获奖情况、参与社会活动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证书)的扫描文件请以证明材料的主体内容命名,例如“2018年奥数省级一等奖”等;(4)凡申请表要求签字处,均须指定人员签字;(5)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还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6.公示结果证明如何填写?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工作的要求,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中学须出具带有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考生公示结果证明。该证明将作为我校认定考生报名材料公示情况的关键支撑材料。公示结果证明样例见附件1,供考生报名参考,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例中所涉及信息。7.我想报考的自主招生专业在我们省没有招生计划怎么办?自主招生不占用统招计划,无论在当地省份是否有招生计划,考生均可报名。8.借读生、转校生和复读生的成绩单怎么准备?对于应届考生,如果学籍所在中学和当前就读中学不是同一个学校,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当前就读中学核实申请表的中学成绩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如果高二之后转学或开始借读,两个学校都有成绩,则报名申请表的成绩栏须由两所学校同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总之,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应如实反映高中阶段学习的实际情况。对于往届考生,高三成绩栏请填写当前高三阶段的成绩。如果复读学校与原高中学校不一致,则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高中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时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9.我已经确认志愿,但是发现信息填错,还可以修改吗?在我校报名截止之前,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重新填报即可,修改后须重新上传新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请表。系统报名截止后无法取消志愿、修改信息。10.我报名后就可以通过初审、参加测试吗?满足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之一只是报名的最低条件。满足条件的考生有报名的资格,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只有通过初审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测试。11.我如何知道是否已经通过初审?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5月中上旬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单独通知。12.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在津外设考点吗?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测试统一在天津大学举行,不在外地设考点。具体测试地点和测试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参见考生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13.我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前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并按时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未按照规定确认参加考试、未参加测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2)住宿、交通事项: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待测试时间公布后,请提前规划住宿及交通事宜。(3)考生来我校参加测试前,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涵盖来校测试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14.我获得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还需要做哪些工作?入选考生须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简章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务必于2019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高考成绩志愿填报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至022-27401800,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者若影响到录取,后果自负。15.我获得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哪些专业?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阶段可以报考不超过3个意向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考生6月份来校现场考核成绩、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可填报的专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16.我获得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还能否在本科一批次报考天津大学?考生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后,必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才能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考生也可以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在本科一批次填报我校,但不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欢迎报考天津大学!附件:附件1-报考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材料公示结果证明.docx----  点击下载:附件1-报考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材料公示结果证明.docx.docx详情
天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2019-04-15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有进入重点学府求学的机会,天津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称“筑梦计划”,具体内容如下: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天津大学2019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相关省(区、市)研究确定。考生若报考我校2019年“筑梦计划”,必须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并继续投放优势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的专业进行招生。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及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兼顾考虑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制定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及其对应的报名条件见下表:序号专业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科类要求色盲色弱建议外语语种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理或化学理2船舶与海洋工程物理或化学理3法学无理英语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物理或化学理5工业工程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7海洋技术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8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无理9教育学无理10生物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英语11生物工程(合成生物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英语12生物科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13生物医学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14食品科学与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15水利水电工程物理或化学理16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17保密管理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英语18药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英语19英语无理英语20应用化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21应用化学(工)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22制药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23汉语言文学无仅浙江考生可选注:(1)浙江省考生可选择表中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要求);(2)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建议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考生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3)我校在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最新发布的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三、选拔程序(一)系统报名符合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4月13日至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材料1.《天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待考生在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并在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材料2.高中阶段成绩单:该成绩单应包含考生高中阶段各学年期末及高三历次模考的各科目成绩(含年级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材料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材料4.学籍证明:由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出具并盖章;材料5.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或农村户籍证明资料。其中农村户籍证明资料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并盖章;材料6.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相关材料。注意事项:(1)考生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2)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3)考生报名时,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的可选专业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且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具体可报专业以我校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发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4)考生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指定人员亲笔签名;(5)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6)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二)审核筛选由相关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于5月20日前公示通过审核名单。对于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确定拟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相关名单将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三)优惠政策及录取获得我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期间,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附则(一)获得我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且在考生高考所在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二)获得我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要求其参加学业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五、监督和约束机制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一)“筑梦计划”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二)我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则认定该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该考生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若该考生已入学,则取消其学籍,若该考生已毕业,则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四)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五)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六、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七、本简章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八、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300354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4月详情
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2019-04-03
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 类高校。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自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天津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1.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良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条件1: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条件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省级赛区一等奖; 条件3: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条件4:获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条件5: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或者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条件6: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与深入研究,且必须提供详细直接支撑材料。注意:考生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上述报名条件中所涉及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和科技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为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学、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2.招生范围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将面向全国招收理科考生;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招收文科考生;面向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省份)招收考生,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二、招生计划和专业1.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17人。2.招生专业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继续投放优势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的专业。考生可选择不超过3个符合自身报名条件的意向专业,明确专业志愿顺序并按照排序在报名系统填报,且须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我校将根据考生现场考核成绩、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可填报的专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相关招生专业及其对应的报名条件见下表:报考条件招生专业上海、浙江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科类要求色盲色弱建议外语语种满足条件1工程力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工业设计无理能源与动力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测控技术与仪器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土木工程物理或化学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或化学理#功能材料物理或化学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英语工程管理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金融学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环境科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自动化物理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理电子信息工程物理理物联网工程物理理满足条件1、2、5、6之一生物医学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水利水电工程物理或化学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物理或化学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物理或化学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生物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英语制药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应用化学(工)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生物工程(合成生物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英语食品科学与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理或化学理工业工程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保密管理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英语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物理或化学或地理理应用化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药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英语海洋技术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无理英语无文/理英语教育学无文/理法学无文/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无文满足条件1、3、6之一生物科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满足条件1、4之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理英语软件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理英语(1)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可选择表中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要求);(2)以条件6报名的考生应报考与自身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相关的专业;(3)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4)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建议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5)考生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三、报名程序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材料1.《天津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考生在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并在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材料2.高中阶段成绩单:该成绩单应包含考生高中阶段各学年期末及高三历次模考的各科目成绩(含年级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材料3.获奖证书: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可证明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获奖证书;材料4.公示结果证明: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中学须出具带有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考生公示结果证明;材料5.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上传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6.以条件6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还需提交一份关于本人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详细自述材料,并由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真实性;材料7.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高中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材料。注意事项:(1) 考生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2)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3)考生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4)考生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指定人员亲笔签名;(5)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6)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四、选拔程序1.初审阶段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现场考核。2.现场考核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现场考核的资格。考生须按我校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及体质测试。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各项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且经专家组一致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其他同学须同时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1)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劳动实践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详细安排届时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资格认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现场考核成绩,统一考核及认定,择优确定获得拟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对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在面试合格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拟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4.优惠政策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考生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予以录取。对于其中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若报考我校多个招生专业且满足录取条件,则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示的其自主招生入选专业范围内)。五、时间安排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15日;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5月中上旬;确认参加现场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现场考核,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现场考核的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现场考核时间: 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具体地点届时参见相关通知);资格公示:2019年6月下旬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六、附则(1)所有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且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提供给专家作为参考材料;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要求其参加学业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4)我校根据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5)被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的信息学获奖考生,入校后需按天津大学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ICPC)集训队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七、监督机制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2)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内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3)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则认定该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该考生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若该考生已入学,则取消其学籍,若该考生已毕业,则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6)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00354 天津大学2019年3月详情
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9-01-09
一、报考条件1.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2.在声乐方面具有明显艺术特长,具备2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考生须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合格证书。二、生源范围1.招收全国所有省市的理科生源以及浙江、上海生源(不分文理);2.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福建、辽宁、山西、黑龙江、河南、湖南、安徽、四川、内蒙、重庆14个省市的文科生源。三、招生类别、项目及拟定人数类别项目招生计划数拟认定资格数降至一本线录取认定人数降20分录取及上海、浙江认定人数声乐美声唱法(男)50~8人0~2人0~6人美声唱法(女)60~9人0~3人0~6人备注:招生计划共计11人,拟认定资格考生不超过17人,表中各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本年度考生报考情况、测试结果和艺术团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四、报名办法及要求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8日8:00-1月17日18:00。学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点击“报名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附加材料等,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附加材料包括自选曲目信息、艺术指导教师信息、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合唱团主管单位证明,或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获奖证明。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上传材料并完成志愿确认环节。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材料寄送网上提交信息后,请考生将下列报名相关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材料1.系统中上传的申请表原件;材料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复印件背面需注明考生的姓名、特长和所在中学);材料3.艺术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以优盘形式邮寄):将个人报考节目拍摄并制成支持电脑播放的一般视频文件 (限时5分钟),音像资料中不得出现任何如姓名、地区、学校等表露身份信息的语言和字幕;音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变换镜头拍摄,不得后期编辑处理。文件名为“艺术特长项目-考生姓名-所在中学”(如“美声唱法(男)-张三-天津中学”),优盘外封注明考生姓名、所在中学、艺术特长项目;材料4.所在合唱团主管单位证明,或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获奖证明。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回,请考生务必做好备份。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18:00(以实际收件日为准)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收(信封务必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EMS邮寄。五、选拔程序1.初审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1月22日左右,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邮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入围名单。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情况与寄达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我校不再单独通知或邮寄信函。初审通过者须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对现场测试进行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程序方可获得测试资格。如初审通过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内点击确认参加现场测试,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测试资格。2.现场测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来校参加文化课测试和艺术测试。未按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1)文化课测试:2月24日(周日)8:30-11:30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测试形式及内容:笔试,不分文理,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测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总分300分。(2)艺术测试:2月24日(周日)13:30-18:00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测试形式及内容:a.自选曲目一首。按现场测试要求演唱,时间约五分钟。自备伴奏音频(音频要求为mp3或wav格式)或自带钢琴伴奏。测试曲目可与初审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b.视唱。视唱使用五线谱。c.听音模唱。3.资格认定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发展需求、文化课测试分数、艺术测试分数,择优认定候选人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协议书约定内容在高考对应招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4.优惠政策与录取原则A:降至一本线录取的优惠政策。考生文化课测试合格,根据各项目拟签约人数,分项目依据艺术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获得此类优惠政策考生名单(艺术测试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人数总计不超过5人。满足A类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后附)中任意所列专业,即可录取。B:降2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对于文化课测试合格且艺术测试85分(含)以上的考生,分项目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序,根据各项目拟签约人数,确定获得此类优惠政策考生名单,人数总计不超过12人。满足B类认定的考生,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填报“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后附)中任意所列专业,即可录取并满足第一志愿。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但在我校模拟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后附),即可录取并满足其前三个志愿之一。C.浙江、上海考生优惠政策。浙江考生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上海考生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并填报“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后附)中所列专业,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即可录取并满足其前三个志愿之一。如学生高考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最低要求将参照其执行。六、监督机制天津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1.高水平艺术团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2.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艺术测试专家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报名材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则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若该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对于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4.若考生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七、测试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者,责任自负。八、其他事宜1.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自理。2.我校认定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填报志愿的,方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①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②学生需在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批次(如无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批次,则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③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为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专业(详见附件中的专业列表)。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若签约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学后需刻苦学习,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必修《艺术实践与表演》课程,此课程含寒暑假集训、排练、演出等。课程必修时间四年制本科生为四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五年,根据《天津大学本科生手册》规定,修课课时不满、缺勤严重或每学期考核不合格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以颁发学位证书。学校将按要求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九、若教育部发布新的指导意见,以最新政策为准。十、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负责最终解释。联系电话:艺术教育中心022-27406480    15302070572招生办公室  022-27405486传    真:022-27890908邮政编码: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2019年1月7日  附件: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名称色盲色弱理科可选文科可选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是功能材料#是材料科学与工程#是法学是是保密管理是工业工程是工商管理是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工程管理是财务管理是是电子商务是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是金融学是是海洋技术#是海洋科学#是食品科学与工程#是生物工程(合成生物学)#是生物工程#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是制药工程#是应用化学(工)#是化学工程与工艺#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是环境科学#是环境工程#是工程力学是工业设计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是能源与动力工程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是船舶与海洋工程是水利水电工程是土木工程是教育学是是生物医学工程#是测控技术与仪器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是应用物理学#是应用化学#是软件工程是生物科学#是数学与应用数学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是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是英语是是药学#是自动化是电子信息工程是物联网工程是通信工程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汉语言文学是注:1.上海、浙江考生可选择表中所有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2.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3.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建议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2-%u0032%u0037%u0034%u0030%u0035%u0034%u0038%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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