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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手房继承遗赠过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因房屋继承、受遗赠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继承公证书或者遗赠公证书记载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办理材料

1、天津市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留存)

4、继承公证书或者遗赠公证书(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注:税务局免税单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2)审核

(3)记载

(4)发证

注: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办理地址

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局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算

3.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市场价格)的3%缴纳(仅限于受遗赠的)

4.工本费: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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