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企业上一年度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即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五、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能为负数,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前第二年度营业收入+前第二年度营业收入÷前第三年度营业收入)÷2-1≥0,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 六、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20项(含)以上知识产权或5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