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天津市户籍;
2.新生儿为超生或非婚生育。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
注意: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2.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手续缴纳社会抚育费;
3.凭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
1.出生一年之内:当场办结;
2.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3.16周岁以上申报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
1.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7元;
2.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因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