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规定,2025年5月31日前,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并在本市购车的,将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竞价时,系统中需选择“缴纳社保类型”,如选择为“连续在本市缴纳12个月社保”,即审核近12个月社保,但竞价所获指标需在本市购车(选择后系统会提示需在本市购车);如选择为“连续在本市缴纳24个月社保”,则会审核近24个月社保,通过审核后竞价所获指标无在本市购车强制要求。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摇号时,仍审核近24个月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