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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如符合条件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关于单位一次性补偿金的,按照规定在核定其家庭收入时,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计算可分摊月数,在可分摊月数内,该家庭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 丽烨|2024-03-08
日常办事 liping|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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