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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英文名:Tianjin College of Commerce 简称:“天津商院” 所在地:天津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财经类

  •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7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2020-02-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实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春季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系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同时参考综合能力测评,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已被我校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我校春季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二、办学层次:高职三、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1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学院现有三个独立校区: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六纬路校区和珠江道校区,分别承办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目前,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中职在校生600余人,成人在校生4000人。学校设有应用外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物流学院、会计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6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应用文科特色的专业布局。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在继承过去办学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1、厚重的历史沿革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由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与原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整合后建立的,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前身是天津市外贸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曾经隶属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则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2、一流的教育设施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报告厅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外国专家公寓、教工餐厅、学生餐厅、商业街等生活服务设施。校园整体格局清新亮丽,环境优美。3、先进的信息系统建有设备先进、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系统。核心交换机采用10万兆虚拟化交换机。实现万兆互联、有线无线双网全覆盖、多校区信息联动、异地容灾备份。拥有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平台、统一通讯平台、身份管理平台和网络监控运维平台等。4、雄厚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0余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中70%拥有博士、硕士学位;4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50%具备双师素质。目前,拥有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项市级教学成果,2门国家级和8门市级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5、丰硕的大赛成果多年来,学院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作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上屡创佳绩。多次蝉联全国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报关大赛一等奖、全国商科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6、专业的实习实训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把学生实习实训摆在专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先后与企业共建了40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30多个订单班。7、多彩的大学生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培养,把多种教育内容融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开办了大学生业余党校,组建了40多个学生社团和3000多人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创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一届的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的舞台。8、广泛的国际交流多年来,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教学互访、研修交流、汉语培训、教育合作等活动。9、特色的创业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成才为导向,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并获得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首批认证;每年举办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和创业实训课程;定期为毕业生举办就业招聘活动等。近三年,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6%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第三章 报考要求第六条: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高职春季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5 日至1 月8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月8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1-12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五章 考试安排第九条:2017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能”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总分值为200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80分,通用技术满分120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9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8:00-10:00技术;10:30-12:00综合能力。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第十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十一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二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第十三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技术”考试 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七条:天津商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七章 后续管理第十八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条:学校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59655424传真:(022)59655424咨询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邮编:300350QQ群号:295142103网址:www.tifert.edu.cn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新浪、腾讯微博ID: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详情
2017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2020-02-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五、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1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学院现有三个独立校区: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六纬路校区和珠江道校区,分别承办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目前,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中职在校生600余人,成人在校生4000人。学校设有应用外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物流学院、会计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6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应用文科特色的专业布局。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在继承过去办学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1、厚重的历史沿革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由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与原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整合后建立的,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前身是天津市外贸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曾经隶属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则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2、一流的教育设施 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报告厅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外国专家公寓、教工餐厅、学生餐厅、商业街等生活服务设施。校园整体格局清新亮丽,环境优美。3、先进的信息系统建有设备先进、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系统。核心交换机采用10万兆虚拟化交换机。实现万兆互联、有线无线双网全覆盖、多校区信息联动、异地容灾备份。拥有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平台、统一通讯平台、身份管理平台和网络监控运维平台等。4、雄厚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0余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中70%拥有博士、硕士学位;4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50%具备双师素质。目前,拥有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项市级教学成果,2门国家级和8门市级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5、丰硕的大赛成果多年来,学院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作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上屡创佳绩。多次蝉联全国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报关大赛一等奖、全国商科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6、专业的实习实训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把学生实习实训摆在专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先后与企业共建了40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30多个订单班。7、多彩的大学生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培养,把多种教育内容融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开办了大学生业余党校,组建了40多个学生社团和3000多人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创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一届的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的舞台。8、广泛的国际交流多年来,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教学互访、研修交流、汉语培训、教育合作等活动。9、特色的创业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成才为导向,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并获得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首批认证;每年举办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和创业实训课程;定期为毕业生举办就业招聘活动等。近三年,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6%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信访等,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按照天津市考试院印发的《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第七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成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院校录取依据天津市的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的原则实施录取。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第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学生。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院第一外语语种(日语、法语、德语、韩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七条:学院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按学院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院设立了院级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多类单项奖学金。第十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三年。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招生工作。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59655424传 真:(022)59655424邮 编:300350 Q Q群号:295142103网 址:www.tifert.edu.cn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微信公共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新浪、腾讯微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咨询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详情
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2020-02-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实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春季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系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同时参考综合能力测评,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已被我校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8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我校春季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第四条:学校概况一、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二、办学层次:高职三、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1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学校位于绿树环绕的海河教育园区。目前,在校生近8000人。学校设有应用外语、经济贸易、经济管理、国际物流、会计、服务外包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7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商务服务特色的专业布局。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在继承过去办学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1、厚重的历史沿革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由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与原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整合后建立的,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十三五”期间,学校全面建设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前身是天津市外贸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曾经隶属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则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2、一流的教育设施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报告厅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外国专家公寓、教工餐厅、学生餐厅、商业街等生活服务设施。校园整体格局清新亮丽,环境优美。3、先进的信息系统建有设备先进、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系统。核心交换机采用10万兆虚拟化交换机。实现万兆互联、有线无线双网全覆盖、多校区信息联动、异地容灾备份。拥有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平台、统一通讯平台、身份管理平台和网络监控运维平台等。4、雄厚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0余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中70%拥有博士、硕士学位;4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50%具备双师素质。目前,拥有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项市级教学成果,2门国家级和8门市级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5、丰硕的大赛成果多年来,学院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作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上屡创佳绩。多次蝉联全国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报关大赛一等奖、全国商科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6、专业的实习实训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把学生实习实训摆在专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先后与企业共建了40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30多个订单班。7、多彩的大学生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培养,把多种教育内容融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开办了大学生业余党校,组建了40多个学生社团和3000多人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创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一届的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的舞台。8、广泛的国际交流多年来,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教学互访、研修交流、汉语培训、教育合作等活动。9、特色的创业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成才为导向,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并获得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首批认证;每年举办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和创业实训课程;定期为毕业生举办就业招聘活动等。近三年,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6%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第三章 报考要求第六条: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高职春季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2月1日至12月4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2月4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2月6-7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五章 考试安排第九条:2018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能”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总分值为200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80分,通用技术满分120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9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上午8:00-10:00技术;10:30-12:00综合能力。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第十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十一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二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第十三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技术”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七条:天津商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七章 后续管理第十八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条:学校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59655424传真:(022)59655424咨询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邮编:300350QQ群号:295142103网址:www.tcc1955.edu.cn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新浪、腾讯微博ID: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详情
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2020-02-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五、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1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学院坐落在绿树环绕的海河教育园区。目前,在校生近8000人。学校设有应用外语、经济贸易、经济管理、国际物流、会计、服务外包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7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商务服务特色的专业布局。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在继承过去办学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1、厚重的历史沿革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由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与原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整合后建立的,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十三五”期间,学校全面建设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前身是天津市外贸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曾经隶属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则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2、一流的教育设施 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报告厅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外国专家公寓、教工餐厅、学生餐厅、商业街等生活服务设施。校园整体格局清新亮丽,环境优美。3、先进的信息系统建有设备先进、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系统。核心交换机采用10万兆虚拟化交换机。实现万兆互联、有线无线双网全覆盖、多校区信息联动、异地容灾备份。拥有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平台、统一通讯平台、身份管理平台和网络监控运维平台等。4、雄厚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0余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中70%拥有博士、硕士学位;4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50%具备双师素质。目前,拥有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项市级教学成果,2门国家级和8门市级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5、丰硕的大赛成果多年来,学院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作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上屡创佳绩。多次蝉联全国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报关大赛一等奖、全国商科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6、专业的实习实训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把学生实习实训摆在专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先后与企业共建了40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30多个订单班。7、多彩的大学生活动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培养,把多种教育内容融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开办了大学生业余党校,组建了40多个学生社团和3000多人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创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一届的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的舞台。8、广泛的国际交流多年来,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教学互访、研修交流、汉语培训、教育合作等活动。9、特色的创业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成才为导向,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并获得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首批认证;每年举办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和创业实训课程;定期为毕业生举办就业招聘活动等。近三年,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6%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信访等,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按照天津市考试院印发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第七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成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院校录取依据天津市的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的原则实施录取。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第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学生。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院第一外语语种(日语、法语、德语、韩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十七条:学院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按学院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院设立了院级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多类单项奖学金。第十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三年。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招生工作。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59655424传 真:(022)59655424邮 编:300350 Q Q群号:295142103网 址:www.tcc1955.edu.cn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微信公共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新浪、腾讯微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咨询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详情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关于2018年天津春季高考(面向高中)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退费的通知2020-02-17
  2018年参加天津春季高考被我校录取同年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录取的考生:  请于2018年9月9日之前的工作日,将以下退学材料送交我校招生就业处(图文信息中心213室)进行资格审核。  1.退学申请,一式两份。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并提供各自联系电话,最后写明申请日期;  2.本科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学生本人签字并注明:“仅用于退学”;  4.我校寄发的建行龙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名;  5.春季报到交费时我校财务处开具的票据。  联系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8年8月1日详情
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2020-02-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实行普通中职毕业生春季招生。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概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建校6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体系。  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跻身全国一流的商务类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2.专业建设  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37个专业,重点服务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需求,逐步构建了以国内顶尖水平专业为龙头、国内一流水平专业为骨干、市级重点专业和校级特色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目前,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专业2个、实训基地2个,市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6个。  3.教学科研  学校主持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进出口单证实务》和《外贸谈判英语口语》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另有市级精品课程8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5名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教学设计作品分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三等奖。近五年,学校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共36项,教育部课题3项、哲社科及科委项目12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9项、国家级课题子课题2项,其中“基于自由贸易区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研究”课题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重点规划课题。学校《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的运用》成为全国首批20个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纳入教育部“择优推广计划”并集结成册。  4.校企合作  学校积极推进天津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品牌建设,与知名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软件技术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获批为第二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学校积极推进订单班建设,拥有2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率先成立了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与企业共建专业、共同开发教材、共享师资队伍等模式不断突出职教特色,提升教学水平。  学校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定位高校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为学生开启寻梦之旅。弘商众创空间获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众创空间认证,连续2年获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绩效考评A级认定。  5.人才培养  学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始终以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迄今,已经为国家培养出14万余名优秀毕业生。一直以来,学生在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报关技能、市场营销、软件技术和导游服务等专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行业赛事中屡获殊荣;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有近百名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6.国际交流  学校国际交流成果显著,分别与美国、英国、丹麦、法国、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尼日利亚、比利时等十多个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共建专业、留学生教育、研修交流、语言培训、学分互认、境外实习等活动。目前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进行汉语语言、中国文化和专业学习,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逐年攀升。  7.校园文化  学校坚持全方位育人,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依托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困难生帮扶中心、社团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五大中心,通过校园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公寓文化节、心理健康月、社团展示月等系列活动营造高雅大气、商务特色浓郁、国际氛围浓厚的校园文化,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宣传策略等,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如市物价局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15日至 17 日登陆招考咨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网页的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九条: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17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150 元(含报名费30 元,考务费 120 元);参加英语听说测试的考生需缴纳单独考试费 30 元。  第十条:根据规定,凡有意向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确认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确认。  第十一条:符合免试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生免试保送生资格审批表》,经市教委有关部门审查,并经我校同意后,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并在报名确认期间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办。  第十二条: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选报类别,持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 150 分,综合能力为 200 分。考试时长:语文为 120 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外语为 60 分钟。  第十四条:考试内容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大纲》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语文、10:30—12:00 综合能力;下午 14:00—15:30 数学、16:00—17:00外语。  第十六条:填报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测试全市联考,并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成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依据天津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的原则实施录取。  第十九条:各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和报考我校志愿,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分数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EMS快递方式寄发。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 “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面向中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59655424  传 真:(022)59655424  邮 编:300350 QQ群号:295142103  网 址:www.tcc1955.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微信公共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咨询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详情
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高中)招生简章2020-02-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实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春季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系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同时参考综合能力测评,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已被我校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9年普通高考本科批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我校春季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概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建校6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体系。  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跻身全国一流的商务类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2.专业建设  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37个专业,重点服务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需求,逐步构建了以国内顶尖水平专业为龙头、国内一流水平专业为骨干、市级重点专业和校级特色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目前,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专业2个、实训基地2个,市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6个。  3.教学科研  学校主持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进出口单证实务》和《外贸谈判英语口语》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另有市级精品课程8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5名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教学设计作品分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三等奖。近五年,学校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共36项,教育部课题3项、哲社科及科委项目12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9项、国家级课题子课题2项,其中“基于自由贸易区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研究”课题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重点规划课题。学校《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的运用》成为全国首批20个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纳入教育部“择优推广计划”并集结成册。  4.校企合作  学校积极推进天津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品牌建设,与知名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软件技术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获批为第二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学校积极推进订单班建设,拥有2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率先成立了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与企业共建专业、共同开发教材、共享师资队伍等模式不断突出职教特色,提升教学水平。  学校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定位高校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为学生开启寻梦之旅。弘商众创空间获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众创空间认证,连续2年获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绩效考评A级认定。  5.人才培养  学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始终以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迄今,已经为国家培养出14万余名优秀毕业生。一直以来,学生在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报关技能、市场营销、软件技术和导游服务等专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行业赛事中屡获殊荣;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有近百名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6.国际交流  学校国际交流成果显著,分别与美国、英国、丹麦、法国、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尼日利亚、比利时等十多个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共建专业、留学生教育、研修交流、语言培训、学分互认、境外实习等活动。目前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进行汉语语言、中国文化和专业学习,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逐年攀升。  7.校园文化  学校坚持全方位育人,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依托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困难生帮扶中心、社团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五大中心,通过校园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公寓文化节、心理健康月、社团展示月等系列活动营造高雅大气、商务特色浓郁、国际氛围浓厚的校园文化,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高职春季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月2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1月22日-11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2019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总分值为200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80分,通用技术满分120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9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上午8:00-10:00技术;10:30-12:00综合能力。  第十条:填报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全市联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如市物价局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四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技术”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即将考生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录取原则,依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EMS快递方式寄发。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59655424  传真:(022)59655424  咨询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邮编:300350  QQ群号:295142103  网址:www.tcc1955.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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