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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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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

英文名:Tianjin Chengjian University 简称:“天城大”,“TCU” 所在地:天津 院校代码:10792 类型:综合类

普通高等学校
  • 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新高考模式下本科招生选考科目要求2020-06-08
面向2020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六省市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大类名称无科目要求工商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化学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物理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木类(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造、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合作办学]、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地质工程 、测绘工程、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物理/化学/地理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投资学、地理信息科学详情
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招生简章2020-06-08
天津城建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其中,足球项目曾在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文件精神,2020年学校将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一、招生项目及计划招生项目:男子足球招生计划:招生项目性别招生计划录取专业录取层次学制足球男1人工商管理(文理兼收)本科四年二、报名条件1.考生需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国家一级运动员需是近三年在省市、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成绩的主力队员;国家二级运动员需是参加省级(含)以上高中组比赛获得前六名成绩的主力队员。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不招收五人制足球)。3.具备2020年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并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我校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报考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进行核实。4.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文化考试报名,取得考生所在地(省级)高考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高考考生号等),并符合生源所在地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项目认可等)。三、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通过http://recruit.tcu.edu.cn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页面,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2.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学籍证明、高考文化报名材料(具备高考考生号)等复印件材料。★关于运动员等级证明:需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页截图。3.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以及jpg格式电子版照片。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因丢失等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者,需提供附有近期照片且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5.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6.网报后,我校将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来校参加专业测试。★参加我校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上各项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请考生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打印的报名表来校参加专业测试。四、专业测试时间及内容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之前,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五、成绩公示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和享受的录取优惠政策,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名单及类别录取。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六、录取原则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合格。2.享受一级运动员优惠政策的考生,应自主参加国家及地方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成绩合格(相关考试要求及时间安排参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相关文件);享受优惠政策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高考且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其余合格生源,需参加高考且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3.录取时,我校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4.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七、其他事项1.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办法填报高考志愿。2.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进校后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4.本简章由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八、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联系电话:体育部022-23085273 招生办022-23771790详情
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6-08
一、天津城建大学简介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1998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2007年,学校被批准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1996年,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在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已经培养了6万余名适任敬业的优秀毕业生。学校教育体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有14个学院、1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全日制在校生17458人,其中本科生16095人,硕士研究生1093人,留学生226人,预科生44人。设有54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和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3个国家级和7个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6个专业通过住建部本科专业评估(认证)。拥有10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9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获批天津市精品课程12门,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3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6部。获得天津市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9项、获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年均就业率93%以上。学科特色鲜明,科研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学校有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7大学科群,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4个工程硕士领域。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土木工程)、1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4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60余项;年均科技经费7000余万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50余项;有1个国家工程中心、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部级工程中心等科技平台18个。近三年,出版学术著作50余部;发明专利授权150余件。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实现了零的突破。师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显著增加。学校现有教职工1235人,其中专任教师91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24人。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1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6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人。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拥有7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2支天津市教学团队。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教育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与15个国家的36所院校及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与9所国外大学签署了16个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包括1个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协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招生五届。长短期留学生累积达800余名,生源国达23个。邀请国外知名大学专家学者近700人次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获批天津市外专引智项目67项,被评为“天津市外专引智示范单位”。支持300余名教师出国交流。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和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工程学院获教育部批准,联合兄弟院校共建巴基斯坦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联合建立了“基础设施防护和环境生物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获批成为天津市第三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和谐。学校占地面积61.0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5万平方米。图书馆及资料室共有纸质图书137.86万册,电子图书194.3万册,纸质期刊958种,电子期刊12.7万册,中外文数据库平台101个。校园网用户为19608人、4个出口、总带宽6.3Gbps。敷设无线信息点4384个,校园无线网覆盖了教学办公的主要楼宇及学生宿舍。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校园绿化率达41%;校园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校园环境文明有序、和谐稳定。学校以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己任,面向城建领域合理设置学科专业,科学设计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形成“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未来,天津城建大学将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坚持“以本为本”,坚持深化改革,坚持扩大开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扎实推进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打下坚实基础。二、天津城建大学城市艺术学院简介天津城建大学艺术学科创建于2000年,2003年成立艺术系,2012年成立城市艺术学院。现设有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4个设计学类本科专业。2016年获批“城市艺术与设计”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2个专业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学院在校学生总数1107人,其中本科生1093人,硕士研究生14人。城市艺术学院依据学校服务于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学科特色,以“城市艺术”作为学科定位,专业方向凸显学校的学科办学特色,毕业生得到社会高度认可。2016年由我校牵头,集合相关高等院校、设计研究院所等社会资源,共同发起并成立“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构建了城市艺术学科平台,致力于“美丽城市”、“美丽天津”的建设。城市艺术学院现有4个教学系部、1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实验室、14个艺术创作工作室,拥有15个校外实习基地等实训与实践教学单位。1.环境设计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的综合能力,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创意所需的理论和技术。使学生具有进行环境艺术设计、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主要课程:人体工程学、城市艺术概论、建筑概论、室内设计基础、景观设计原理、建筑装饰材料、室内设计、景观设计、造型设计基础、近现代设计史、设计与心理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木工实习、模型制作、施工图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专业方向:1.室内设计 2.景观设计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辅助建筑、规划园林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科类:文理兼收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2.产品设计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的综合能力,能从事产品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工业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产品设计及创意所需的理论和技术,使学生具有进行产品设计、会展设计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主要课程:城市艺术概论、近现代设计史、造型设计基础、产品设计表达、人机工程学、设计与心理学、产品语义学、家具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城市交通工具设计、产品整合与创新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木工实习、模型制作、金工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专业侧重:家居产品设计、城市公共设施设计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家居产品、工业产品设计、城市环境建设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科类:文理兼收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能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学习视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设计艺术理论及视觉传达专业方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使学生具有技术应用和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主要课程:图形创意、字体设计、包装设计、印刷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城市识别设计、城市导视系统设计。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印刷工艺实习、包装技术实习、展示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等。专业侧重:城市识别与导识系统设计就业方向:在城市规划性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动漫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科类:文理兼收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4.艺术与科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策划的综合能力,能从事公共艺术与创意产业方面的设计与策划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公共艺术及创意产业策划所需的专业理论和技术,使学生具有进行公共艺术设计、创意产业策划设计方面的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主要课程:城市艺术概论、建筑概论、造型设计基础、近现代设计史、公共艺术设计、交互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创意产业策划、设计与心理学、市场营销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设计材料与工艺实习、木工实习、交互设计实习、模型制作、专业调查、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专业侧重:公共艺术、创意产业策划及设计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公共艺术、创意产业策划及设计等相关方面的工作。科类:文理兼收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四、招生计划为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大类(设计学类)招生。一年后按照学习成绩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具体招生计划如下:1.整体招生计划2.分省招生计划(最终实际计划数以各省公布为准)五、志愿填报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类考生同期进行,具体填报批次请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安排。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生源地为我校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市;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3.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4.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注意:我校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六、录取原则1.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2.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按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成绩 + 省专业统考成绩。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收费政策。根据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物价局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费将按新标准执行。2.为了使学生安心学业,解除后顾之忧,经过学校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社会上爱心企业、个人的援助,基本上形成了 “奖、贷、助、勤、减、免、补”立体的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天津市学生低保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 八、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编:300384联系电话:(022)23771790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E-mail:zhb@tcu.edu.cn详情
天津城建大学获批增设2个新工科本科专业2020-06-08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我校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两个新工科专业获批增设。这是我校首批新工科专业,是学校不断推进新工科建设,交叉融合传统优势学科专业与新兴学科专业的标志性成果,也是学校开启专业调整的新纪元。智能制造是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的核心单元,是“中国制造2025”的主攻方向。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一代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是教育部重点打造的“新工科”专业,于2017年在我国高校首次开设。智能建造专业,是以土木工程专业为基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建筑业的升级转型,融合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等专业发展而成新工科专业,也于2017年在我国高校首次开设。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智能建造是基于学校新工科建设成果开设的新专业,符合国家战略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将以这两个新工科专业的建设为抓手,切实推动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与创新发展,推进现有专业的优化和升级改造,提升学校复合型应用人才培养水平,助力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建设。详情
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考生报名、考试须知2020-06-08
一、招生信息招生项目:男子足球招生计划:1人报名条件:见《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2020年6月11日24:00报名方式:考生登录 http://recruit.tcu.edu.cn -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查询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1.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学籍证明、高考文化报名材料(含14位高考考生号)等材料。★关于运动员等级证明:需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页截图。2.近期1寸免冠jpg格式的电子版照片(底色不限)。3.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需提供附有近期照片且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4.考生所在省(区、市)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将电话联系确认。四、考试时间学校将于考试前15天,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具体考试安排。五、现场确认1.参加我校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网上提交各项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打印的报名表,于考试当天来校进行现场确认。2.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须于测试日前14天申请天津“健康码”(见附件1),健康码为绿码方能报到。考生进入学校时,须主动出示绿码以备查验。如属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的考生,须按照我市统一规定,提供到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到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测试前14天,考生须每日配合我校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并填写《考生健康台账》(见附件2)。现场确认时对《考生健康台账》签字确认。六、考试注意事项1.考生健康监测期间以及报到当日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2.考生除上场考试须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3.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到校后直接到达确认地点,考试结束后立即离校,请勿在校内逗留。4.其它考试要求见《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七、其他事项1.学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细则以《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2.疫情防控措施视天津市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予以配合,不遵守相关要求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3.如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对于高校特殊类型专业考试有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政策并执行。4.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2-23771790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附件1天津“健康码”申领说明 一、“健康码”申请天津市民和拟入津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自主申请“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1.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或扫码下载并登录“津心办”APP,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健康码”;2.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或扫码下载并登录“支付宝”APP,搜索“津心办”小程序,实名认证后,进入“健康码”。二、“健康码”生成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交信息和相关数据比对校验,自动生成红、绿、橙三色“健康码”,可在“津心办”APP或“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中查看。附件2身体健康监测说明 1.各位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添加QQ(3189662418,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办)好友,通过QQ于每天上午9:00-12:00报送本人当日体温和健康情况。2.考生建立《考生健康台账》,坚持每天填写本人实测体温。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健康台账》签字确认,后交给现场负责老师。3.考生在身体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咳嗽、发烧(≥37.3℃)等身体异常症状,应立即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准予考试。4.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详情
天津城建大学2020本科招生联系方式2020-06-08
广大考生和家长:你们好!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安排,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3771790自5月18日起恢复正常接听(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延期开学期间设立的本科招生咨询QQ群(下附QQ群二维码和群号)将继续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留言咨询服务,招生办公室教师将在工作时间尽快回复大家在群内提出的招生咨询问题。最后再次感谢广大考生和家长对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18日详情
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4、学校代码:10792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1998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2007年,学校被批准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1996年,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在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已经培养了6万余名适任敬业的优秀毕业生。学校教育体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有14个学院、1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全日制在校生17458人,其中本科生16095人,硕士研究生1093人,留学生226人,预科生44人。设有54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和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6个专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本科专业评估(认证)。拥有6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天津市精品课程12门,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4门。获得天津市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9项、获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年均就业率93%以上。学科特色鲜明,科研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学校有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7大学科群,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4个工程硕士领域。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土木工程)、1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4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60余项;年均科技经费1亿余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50余项;有1个国家工程中心、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部级工程中心等科技平台18个。近三年,出版学术著作50余部;发明专利授权150余件。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实现了零的突破。师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显著增加。学校现有教职工1235人,其中专任教师91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24人。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1人,特聘教授青年学者1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6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人。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拥有7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2支天津市教学团队。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教育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与15个国家的36所院校及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与9所国外大学签署了16个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包括1个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协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招生五届。长短期留学生累积达800余名,生源国达23个。邀请国外知名大学专家学者近700人次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获批天津市外专引智项目67项,被评为“天津市外专引智示范单位”。支持300余名教师出国交流。向教育部申请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和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工程学院,联合兄弟院校共建巴基斯坦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联合建立了“基础设施防护和环境生物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获批成为天津市第三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和谐。学校占地面积61.0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5万平方米。图书馆及资料室共有纸质图书137.86万册,电子图书194.3万册,纸质期刊958种,电子期刊12.7万册,中外文数据库平台101个。校园网有线、无线全覆盖。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校园绿化率达41%;校园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校园环境文明有序、和谐稳定。学校以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己任,面向城建领域合理设置学科专业,科学设计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形成“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未来,天津城建大学将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坚持“以本为本”,坚持深化改革,坚持扩大开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扎实推进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打下坚实基础。第四条 学校招生方式学校共有51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14个专业按4个专业类招生,其余37个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本科生入学时不指定专业,在完成第1学年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根据兴趣特长和学业成绩,按照《天津城建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在本专业类中选择具体修读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规则、招生计划和招生重大事项等。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校也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媒体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19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对招生计划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各地最低分同分录取、按各省录取政策完成投档比例要求的录取或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三种录取规则;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与我校专业录取原则不一致,执行所在地相关录取政策。第十二条  当同一科类、相应批次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英语,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考生的志愿。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物理、化学(或生物)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优先满足等级成绩较高考生的志愿。如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考生的志愿。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第十五条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匹配,录取时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有关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合格考生留在上述专业学习,不合格考生须选择转至其他专业学习,但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须高于拟转入专业在考生生源所在地录取的最低分数。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第十八条  软件工程专业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只录取有专业志愿(不含服从志愿)的考生。第十九条  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我校录取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经学校认定体育测试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考生须达到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的相应文化成绩标准,然后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内地新疆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同第十一条),如生源所在省未公布分专业计划,我校录取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第二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对注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若后期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九条  天津城建大学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1、各类专业学费: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软件专业的学生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习,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每生每学年25000元。2、住宿费: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校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及答考生问。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771790网址:http://www.tcu.edu.cnE-mail:zhb@tcu.edu.cn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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