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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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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

英文名: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简称:“天财” 所在地:天津 院校代码:10070 类型:财经类/文科类/理科类/考研院校

天津市属重点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20-01-07
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近1400亩,各类在校生约15000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 艺术学院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以“创办特色、树立精品”的教学理念,坚持高起步、高水平、高质量的办学方针,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建立产、学、研一条龙的教学体系;培养既具有深厚文化底蕴、艺术理论和技能功底,又有较高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创新设计能力,懂经济、懂管理,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艺术人才。 现有教师3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0人、讲师15人,70%以上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他们长期从事艺术教育和艺术设计工作,有着丰富的教学和设计实践经验,在教学和设计领域都取得了丰硕成果,有12人在国内重要学术团体担任领导职务。撰写并出版发行的艺术专著、论文和画集240余部,荣获省部级以上奖项115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8项。 拥有设备先进的专业机房和影视动画编辑制作室,现代化设备的综合材料实验室和陶艺实验室、艺术类专用图书资料室、200人同时上课的专业天光画室、800多平米的现代化一流多功能展示厅和学术报告厅等,为培养艺术类专业的专门人才提供了理想的教学环境。 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美术学专业。 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艺术设计专业致力于培养追求卓越的人,使学生具备健全人格、宽厚的基础、创新性思维、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实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本专业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当代意识、富有责任精神、勇于创新的、有理想的视觉艺术设计人才为目标,为广告公司,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及社会机构输送优秀艺术设计人才。 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图形设计、招贴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VI设计、包装设计、印前准备、版式设计、书籍装帧设计、二维动画、数字媒体与制作、网页设计、商业展示等。 环境设计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物质精神生活需求的多元化,环境艺术设计这一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的艺术已受到人们普遍的欢迎。从建筑到城市景观、园林规划、广场雕塑,再到商业空间设计及居室内外设计等都是环境艺术所涉猎的范围。本专业培养从事城市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商业环境设计、民居室内设计和小区园林设计、广场雕塑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高级艺术设计人才。 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制图、建筑初步、空间构成及公共艺术、民间艺术造型研究、景观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人机工程学、视觉语言、设计管理、商业展示、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绿化设计、景观设计施工图、灯光设计、室内设计施工图、空间装饰应用研究、壁画设计与制作、雕塑、综合材料设计与制作、家具设计、灯具设计、设计心理学、项目策划与设计等课程。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专业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产品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使学生具有工业设计史、产品结构理论、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方法、设计心理学等基本理论知识以及工业设计表现、三维设计建模和产品方案设计等专门知识,毕业后能在产品设计事务所、设计公司、工业设计科研院所从事产品策划、提案及计算机辅助造型设计等岗位工作。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透视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制图、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史、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专业表现技法、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造型基础、产品语意学、灯具设计、设计心理学、玩具设计、文具设计、银行用品设计、家居设计、家具设计等课程。 美术学 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构想,极大地推动了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近年来,以会展业为龙头的文化产业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我校依托雄厚的财经专业优势,开设了美术学专业,旨在培养能够进行文化产业建设的高级艺术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大型会展中心、会展公司、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各级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从事文化经营管理工作和文化艺术市场管理、文化艺术传播、大中型企业文化策划管理开发、商业部门的文化市场开发等相关工作。 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美术史方法论、外国美术通史、中国美术通史、外国设计史、外国近现代艺术思潮、中国近现代艺术思潮、艺术概论、艺术社会学、艺术民俗学、博物馆学概论、艺术市场投资、美术评论与写作、文化产业经济核算、艺术传播学、艺术展览与策划、艺术法律与实务、文物鉴赏常识、书画鉴定概论、中国书法史、古文字学与古代汉语、中国画论概要、中国雕塑史、西方画论概要、西方雕塑史、艺术管理学、美术考古学基础、摄影与摄像、中国古代壁画史、色彩写生、艺术人类学概论等。 辅修、双学位政策简介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及社会对人才规格多样化的需求,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增强就业竞争力,学校积极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探索跨专业、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较宽知识层面的复合型人才,学校陆续对艺术类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推出了辅修、双学位等教学改革措施。 学生入学后如果主修课程成绩合格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可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参加为期一年半的辅修专业课程学习。若学生选择了与其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辅修专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圆满完成全部辅修课程,可以在后续学期继续申请修读双学位。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 学费 招生省份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4年 60人 12000元/年 面向天津、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贵州、四川、重庆、江西、湖南、云南、海南,共23个省份招生。 环境设计 本科 4年 60人 12000元/年 产品设计 本科 4年 40人 12000元/年 美术学 本科 4年 20人 15000元/年 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份)招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划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有关省级招办和我校公布为准。 注: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请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安排执行。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生源地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取得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 (4)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5)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录取原则 (1)我校只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及我校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份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录取过程中出现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课统考成绩×60%)+(文化课考试成绩×40%)。 特别提示:专业课统考总分、文化课考试总分为非750分满分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按满分为750分进行比例折算后计算。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投档的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4)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复试与复查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入学后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严禁吸烟饮酒。 其他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联系方式 网址:www.tjufe.edu.cn E-mail:zhaosheng@tjufe.edu.cn 电话:022-28171399 邮编: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详情
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8
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70(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组建起来的。历经六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近1400亩,各类在校生约15000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面向全国30个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信息;学校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的原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 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每生每学年34000元,国外学费按照赴对方学校当年公布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2019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成绩,以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投档成绩相同需退档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低者做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三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教学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110分(非150分满分的,按照相应比例折算)的考生和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不同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中,优先比较物理或历史的等级,如等级相同,再比较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不含附加分。   第十七条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八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入学后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严禁吸烟饮酒。   第二十一条 对于录取到专业大类或含有多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在学期间结合其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进行专业或方向的分流。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可申请主辅修互换。   第二十三条 实验班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和建设优良学风的基地。学校选拔优秀新生组建实验班。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学生符合对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可再授予对方学校学士学位。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已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教育部、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tjufe.edu.cnE-mail:zhaosheng@tjufe.edu.cn电话:022-28171399邮编:3002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详情
天津财经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现校园占地近1400亩,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2017年12月,入选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以及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序列。学校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是我国最早拥有与国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并授予美国MBA学位资格的院校之一,2017年,MBA项目、EMBA项目通过AMBA认证;同时是英国公认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首批在我国设立的两个“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考试中心”之一,被授予白金级教育机构;学校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美国分别合作建立孔子学院。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深化教育改革,走内涵与外延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着力建设特色突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多年来,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弘扬“不息为体、尚勤致精、日新为道、经世济民”的天财精神,踔厉奋发,作育英才,积极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优良的文化传统和严谨的校风学风,为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面向全国30个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信息;学校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的原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第七条 学费标准:   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每生每学年34000元,国外学费按照赴对方学校当年公布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当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成绩,以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投档成绩相同需退档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低者做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第十三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教学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110分(非150分满分的,按照相应比例折算)的考生和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六条 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不同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中,优先比较物理或历史的等级,如等级相同,再比较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不含附加分。第十七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八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入学后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严禁吸烟饮酒。第二十一条 对于录取到专业大类或含有多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在学期间结合其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进行专业或方向的分流。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可申请主辅修互换。第二十三条 实验班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和建设优良学风的基地。学校选拔优秀新生组建实验班。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学生符合对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可再授予对方学校学士学位。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已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教育部、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 www.tjufe.edu.cnE-mail:zhaosheng@tjufe.edu.cn电话:022-28171399邮编:3002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详情
天津财经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13
天津财经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精神和我校运动队发展需要,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学校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法、理、工、教育、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十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二、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定向越野、女子篮球、田径部分项目(仅招100m、200m、400m)。2、招生计划项目小项(位置)等要求拟招生计划定向越野男、女不限不超过13人女子篮球前锋、中锋、后卫不超过5人田径100m、200m、400m,男女不限不超过12人各项目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调整确定。3、招生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三、报考条件及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实际,报考条件和要求如下:1、报名条件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还须符合以下各招生项目的具体报名条件。(1)定向越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田径中长跑类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定向越野项目四星级(含)以上证书。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田径中长跑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定向运动员五星级(含)以上证书(2)女子篮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女子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田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田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者。2、报名要求(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均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定向越野四星级(含)以上证书),且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到。(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5)女子篮球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或省级体育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四、报名办法及测试安排1、网上报名(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我校网www.tjufe.edu.cn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网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中午12:00,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且以此作为完成报名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3)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填写错误者提交时将产生无效提示,请重新填写。(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登录报名网址上传个人免冠标准数码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在40K左右,蓝色背景。照片必须在正规数码摄影单位拍摄,要求五官清晰,比例正常,背景正规,像素较高,否则将影响报考。)2、现场确认(1)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3月17日下午2:00——5:00,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按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2)报名确认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田径场跑廊内,会议室(跑廊北侧门)(3)考生必须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确认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以下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打印件(须由所在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材料2、本人身份证(双面)、户口本复印件。材料3、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 ;材料4、考生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材料5、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整本复印);材料6、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7、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以上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现场确认时须本人到场提交的原件:身份证(需查验)、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户口本、保险单等原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6张)。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3、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4、测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田径场、跑廊、体育馆等。5、测试内容及综合评分结构(1)定向越野项目:①身体素质(400米);②定向专项技能(含专项技术评定)。综合评分=专项得分×50﹪+身体素质得分×20﹪+技术得分×30﹪(2)女子篮球项目:①身体素质(全场折返跑);②篮球基本技术及实战技能(含专项技术评定)。综合评分=身体素质10%+基本技术30%+对抗技术60%(3)田径项目:①身体素质[立定跳远];②专项测试(含专项技术评定)以等级证书所示项目(100米或200米或400米)为参加测试项目。综合得分=专项测试50﹪﹢身体素质20﹪﹢技术评分30﹪6、结果查询:根据各项目拟招生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范围。考生可于3月20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取得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其余测试合格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7、参加测试的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考生准备测试所用鞋服须无个人信息显示(即不要穿着校服、队服等参加测试)。参加定向越野项目测试的考生自备比赛装备。五、录取原则及办法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4、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执行。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六、监督机制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88186072。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七、其他事宜1、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办法填报高考志愿。2、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4、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5、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进校后必须在队参加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6、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天津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八、联系方式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天津财经大学电话:体育训练部022-88186353招生办公室022-28171399邮箱:zhaosheng@tjufe.edu.cn网址:www.tjufe.edu.cn详情
天津财经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30
天津财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精神和我校运动队发展需要,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学校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近1400亩,各类在校生约15000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二、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定向越野、女子篮球、田径部分项目(仅招100m、200m、400m)。2、招生计划各项目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调整确定。3、招生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三、报考条件及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实际,报考条件和要求如下:1、报名条件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和以下各招生项目的具体报名条件。(1)定向越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田径中长跑类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定向越野项目四星级(含)以上证书。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田径中长跑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定向运动员五星级(含)以上证书(2)女子篮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女子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田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田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者。2、报名要求(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均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定向越野四星级(含)以上证书),且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到。(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5)女子篮球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或省级体育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四、报名办法及测试安排1、网上报名(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我校网www.tjufe.edu.cn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网报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1日中午12:00,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且以此作为完成报名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3)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填写错误者提交时将产生无效提示,请重新填写。(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登录报名网址上传个人免冠标准数码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在40K左右,蓝色背景。照片必须在正规数码摄影单位拍摄,要求五官清晰,比例正常,背景正规,像素较高,否则将影响报考。)2、现场确认(1)报名确认时间:2018年2月3日上午8:30—10:00,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按时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2)报名确认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田径场跑廊内(3)考生必须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确认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以下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打印件(须由所在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材料2、本人身份证(双面)、户口本复印件。材料3、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材料4、考生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材料5、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材料6、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7、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以上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现场确认时须本人到场提交的原件:身份证(需查验)、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户口本、保险单等原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6张)。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3、测试时间:2018年2月3日下午2:004、测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田径场、跑廊、体育馆等。5、测试内容及综合评分结构(1)定向越野项目:①身体素质(400米);②定向专项技能(含专项技术评定)。综合评分=专项得分×50﹪+身体素质得分×20﹪+技术得分×30﹪(2)女子篮球项目:①身体素质(全场折返跑);②篮球基本技术及实战技能(含专项技术评定)。综合评分=身体素质10%+基本技术30%+对抗技术60%(3)田径项目:①身体素质(立定跳远);②专项测试(含专项技术评定)以等级证书所示项目(100米或200米或400米)为参加测试项目。综合得分=专项测试50﹪﹢身体素质20﹪﹢技术评分30﹪6、结果查询:根据各项目拟招生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范围。考生可于2月8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取得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其中,4月21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22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其余测试合格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7、参加测试的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考生准备测试所用鞋服须无个人信息显示(即不要穿着校服、队服等参加测试)。参加定向越野项目测试的考生自备比赛装备。五、录取原则及办法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4、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执行。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六、监督机制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并接受监督。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七、其他事宜1、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办法填报高考志愿。2、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4、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5、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进校后必须在队参加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6、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天津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八、联系方式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电话:体育训练部022-88186353招生办公室022-28171399邮箱:zhaosheng@tjufe.edu.cn网址:www.tjufe.edu.cn 详情
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2-18
天津财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精神和我校运动队发展需要,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学校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近1400亩,各类在校生约15000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二、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定向越野、女子篮球、田径。2、招生计划项目 小项(性别、位置)等要求 拟招生计划 定向越野男子0-5人女子0-5人女子篮球前锋每个位置拟招0-3人,总数不超过5人中锋后卫田径男子100m0-2人男子400m0-2人女子100m0-2人女子400m0-4人各项目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调整确定。3、招生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三、报考条件及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实际,报考条件和要求如下:1、报名条件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和以下各招生项目的具体报名条件。(1)定向越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田径中长跑类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定向越野项目四星级(含)以上证书。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田径中长跑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定向运动员五星级(含)以上证书(2)女子篮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女子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田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田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者。2、报名要求(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均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定向越野四星级(含)以上证书),且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到。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5)女子篮球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或省级体育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四、报名办法及测试安排1、网上报名(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我校网www.tjufe.edu.cn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网报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5日中午12:00,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且以此作为完成报名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3)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填写错误者提交时将产生无效提示,请重新填写。(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登录报名网址上传个人免冠标准数码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在40K左右,蓝色背景。照片必须在正规数码摄影单位拍摄,要求五官清晰,比例正常,背景正规,像素较高,否则将影响报考。)2、现场确认(1)报名确认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按时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2)报名确认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田径场跑廊内(3)考生必须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确认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以下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打印件(须由所在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材料2、本人身份证(双面)、户口本复印件。材料3、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页面打印);材料4、考生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材料5、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材料6、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7、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以上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现场确认时须本人到场提交的原件:身份证(需查验)、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户口本、保险单等原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6张)。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3、测试时间:2019年1月28日下午2:004、测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田径场、跑廊、体育馆等。5、测试内容及综合评分结构(1)定向越野项目:①身体素质(400米);②定向专项技能(含专项技术评定)。综合评分=专项得分×50﹪+身体素质得分×20﹪+技术得分×30﹪(2)女子篮球项目:①身体素质(全场折返跑);②篮球基本技术及实战技能(含专项技术评定)。综合评分=身体素质10%+基本技术30%+对抗技术60%(3)田径项目:①身体素质(立定跳远);②专项测试(含专项技术评定)以等级证书所示项目(100米或400米)为参加测试项目。综合得分=专项测试50﹪﹢身体素质20﹪﹢技术评分30﹪6、结果查询:根据各项目拟招生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范围。考生可于2月1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取得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其中,4月20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21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其余测试合格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7、参加测试的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考生准备测试所用鞋服须无个人信息显示(即不要穿着校服、队服等参加测试)。参加定向越野项目测试的考生自备比赛装备。五、录取原则及办法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4、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执行。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六、监督机制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并接受监督。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七、其他事宜1、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办法填报高考志愿。2、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4、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5、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进校后必须在队参加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6、我校定向越野项目,将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调整。7、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天津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八、联系方式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电话:体育训练部022-88186353招生办公室022-28171399邮箱:zhaosheng@tjufe.edu.cn网址:www.tjufe.edu.cn详情
天津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5-0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70(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法、理、工、教育、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市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十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30个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信息;学校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的原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第七条 学费标准: 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每生每学年34000元,国外学费按照赴对方学校当年公布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由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组成)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成绩,以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九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取得毕业学分;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标准取得学位学分。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标准取得毕业和学位学分(日语专业学生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N3级标准取得日语课程的毕业学分,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N2级标准取得日语课程的学位学分)。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及非外语类专业划分详见我校招生简章。第十六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十七条 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为4C且技术科目合格者,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不同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不含附加分。第十八条 对于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对于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第十九条 对于天津普通类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本科一批报考我校且投档成绩排名在前5%的,可满足其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如投档成绩均为520分),依次比较下列条件:(1)比较学业水平考试中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2)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3)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仍相同,则比较高考成绩中英语和数学总成绩,对分数较低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入学后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严禁吸烟饮酒。第二十二条 对于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方向、但入学时暂未划分方向的考生,在学期间结合其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可申请主辅修互换。第二十四条 实验班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和建设优良学风的基地。学校选拔优秀新生组建实验班。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高职升本科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学生符合对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可再授予对方学校学士学位。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已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tjufe.edu.cnE-mail:zhaosheng@tjufe.edu.cn电话:022-28171399邮编:3002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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