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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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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

英文名: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简称:“天商”,“TUC” 所在地:天津 院校代码:10069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财经类/考研院校

天津市属重点大学
  • 天津商业大学招生简章

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1-07
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二、学校简介天津商业大学始建于1980年,隶属于原国家商业部,原校名天津商学院,1998年归天津市管理,2007年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学校以建设商科特色鲜明、对接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占地面积近1340亩,建筑面积近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亿元。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相互支撑,具有鲜明的商科特色。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现有7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天津市高校智库,另建有多个校级研究院、所、中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校坚持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建立起了 “意识、知识、能力、素质”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学校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为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天津市 “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学校建有“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0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个,天津市A级高校众创空间1个。近年获市级教学成果奖13项,市级教学名师奖10人,市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市级教学团队10个。学校践行“笃学、弘毅、明德、济世”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转型发展,争创一流,深化内涵建设,立足天津,面向全国,重点服务京津冀,为建设商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三、艺术学院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艺术专业办学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原天津商学院包装装潢设计专业二年制大专班。2000年开设工业设计专业,2001年开设艺术设计专业,2003年成立艺术设计系,2009年成立艺术学院,2012年成立设计学院,2017年10月设计学院、艺术学院合并,整合为现在的艺术学院。目前,学院共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造型艺术、艺术管理、工业设计(理工类)7个系和1个基础理论教学部,设有专业实验室和艺术研究所。艺术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人;教师中博士4人,硕士57人;师资队伍总体较年轻,充满朝气与活力,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近年来,学院教师已出版专著、译著、作品集、教材等50多部;在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发表艺术与设计作品近2000余幅;参加各类展览、举办个人作品展近60次;承担和参与各级别纵向课题50余项;获国家设计专利64项;获最具设计创新影响力单位奖。专业实验室设备资产两千余万元,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已建成定格动画实验室、实验准备室、PC机房、工业产品设计室、视觉传达综合实验室、工作站机房、苹果电脑机房、摄影实验室、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实验室、现代制造技术实验室、工具材料室、音频制作实验室、加工制作室、专业设计室、油画工作室、国画工作室、综合材料工作室、陶艺工作室、数字媒体工作室、影像工作室、版画工作室、数字绘画专业苹果机房、虚拟影像工作室及动作捕捉工作室等。实验室面向艺术学院六个专业及学校其他相关专业开放。学院与30余家企业签约实习基地和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广阔的社会实践和就业平台。艺术学院现有的6个专业分属4个一级学科,分别为设计学学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动画专业)、美术学学科(绘画专业)、机械学科(工业设计专业),具有较好的综合性。学院立足于艺术、设计与工程相结合,系统训练艺术设计能力,培养具备扎实的设计专业基础、前卫的设计创新意识、较强的商业意识和设计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为天津市和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学科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把握质量、适应需求、形成特色”,注重学科之间的渗透和交融、注重商艺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努力拓展与学校其它优势学科专业如包装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等的交叉和嫁接,逐步形成学科专业综合优势和特色。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为己任,不断创新培养模式,学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艺术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1600人。学生在全国各类艺术设计大赛中,共获得国家级奖项82项,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1项,优秀奖及其它37项;省部级奖项192项,其中一等奖18项,二等奖26 项,三等奖29项,优秀奖及其它119项。以学生作品为主要内容而出版发行的作品集、教材等共7部,教学成果丰富。近年来,学院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艺术学院先后有多人次出国访学、开展合作研究或参加学术会议,举办多次国际学术会议、文化交流活动,接待海内外专家学者来访、讲学多人次,与韩国全州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等学校有广泛交流和合作。四、艺术类专业介绍(一)设计学类(按专业类招生)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国家建设需要,具有良好设计视野、设计理念、创新意识以及扎实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基础和实际操作技能,拥有较强设计实践、设计管理与设计研究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设计史、二维构成、三维构成、图形创意、专业摄影、文字与版式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印刷技术、创造性思维训练与拓展、数字媒体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水墨表现、网页设计、交互设计、插画设计等。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传媒机构(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中型企业营销策划部门、品牌设计与推广部门、商业网站平台、专业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公司、包装设计公司、教育教学机构及出版机构等相关单位就业。 2.环境设计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环境设计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环境设计专业技术和应用方法,拥有较强的设计创新意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具备深厚文化内涵和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主要课程:中外设计史、专业透视、专业制图规范与测绘、设计?商业?文化、人机工程学、环境设计方法与技术、建筑设计基础与方法、室内空间设计基础、灯光与照明、材料工艺与施工制图,空间思维训练与拓展、中西建筑艺术与装饰、建筑景观模型制作与工艺、中外园林景观综述等。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建筑设计院所、企事业策划宣传部门、建筑与环境设计机构、商业推广传播机构、专业景观与室内设计公司、教育教学机构及出版机构等相关单位就业。3.产品设计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产品设计理论基础、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创新设计思维,拥有宽广的设计视野、良好的设计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发展变化的经济与产业环境,并为文创产业、制造型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服务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主要课程: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工业设计思想基础、产品设计方法学、材料与工艺学、计算机辅助产品造型设计、工程图与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构造原理、人机工程学、设计?商业?文化、中外设计史、模具设计基础、信息设计、民间工艺传承与创新设计、公共关系与设计心理等。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工业设计专业部门、产品研发设计院所、产品设计推广传播机构、企事业单位、教育教学与出版机构以及与产品设计相关的交互设计、信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展示设计等相关单位就业。(二)动画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创作和广告传播基础理论方面知识、具备将动画设计与影视广告相结合的实现应用能力,具备将动画艺术与传播科学相融合的实践复合能力,具备将动画特性与广告创意相结合的实施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动画广告专业人才。本专业学生能在动画公司、广告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电视台、新媒体创意机构、数字内容创意机构、教育单位、事业和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独立动画广告创作、动画视觉特效、动画策划与制作、动画专业教学或辅助教学等方面工作。主要课程:动画素描、动画透视、运动规律、摄像与视听语言、电影美学、数字剪辑与后期合成、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告、计算机辅助动画设计、动画剧本创作、分镜头脚本、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动画表演、创造性思维训练课、校企合作短训课程、二维工作室实训课、三维工作室实训课、实验动画自由创作、动画大赛攻坚课程、国际国内访学课程、文化艺术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各个环节中从事策划人、制作人或中高级管理人员;在动画产业中的各级组织、事业、企业、院所、团体、机构、公司中从事管理者、工作人员或职员;在动画公司、影视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数字艺术等单位从事动画设计与制作工作;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出版社及媒介机构从事宣传、企划、设计、制作、管理及监理工作;进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中学、小学等相关的院校从事动画方向的教学或辅助教学工作;更有机会自主创业。(三)绘画专业包括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商业插画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1.中国画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在中国传统绘画领域内,具有扎实的传统绘画功底与艺术史论基础、熟悉艺术商业市场运作、了解艺术策划形式、有良好的公共艺术创新意识、掌握先进的艺术经营方法和一定艺术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人才。主要课程:造型基础、专业基础、视觉心理学基础、数字图形图像、书法、中国工笔画技法、中国画论,中国画山水、中国画人物、中国画花鸟、中国画创作等课程。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美术创作团体、商业美术制作单位、各类美术展馆、各类媒体及出版单位、艺术市场经济管理部门从事艺术创作、专业教学与实验等相关工作。2.油画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在油画领域内,具有扎实的商业绘画与艺术史论基础、熟练掌握油画的各种技法和材料、熟悉艺术商业市场运作、了解艺术策划形式、了解当代艺术及多媒体艺术的前沿理念和技术、掌握先进的艺术经营方法和一定艺术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人才。主要课程:造型基础、专业基础、视觉心理学基础、数字图形图像、中西方美术史、多维空间造型主题创作、绘画语言研习、现代艺术形态比较、油画静物、油画人物、油画创作、观念具象绘画、影像绘画、综合绘画创作等课程。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美术创作团体、商业美术制作单位、各类美术展馆、各类媒体及出版单位、艺术市场经济管理部门从事艺术创作、专业教学与实验、艺术监管及展览策划等相关工作。3.商业插画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当代商业插画领域内具有扎实的艺术绘画基础、熟悉插画设计流程、了解各类画种的表现形式、手段、材料,能够掌握较为先进的多媒体技术、设计方法和插画理论前沿知识,具备良好创新意识和手绘设计能力的高级应用人才。主要课程:造型基础、专业基础、形式基础、视觉心理学基础、数字图形图像、商业插画基础、ACG图像的意义与生成、数字绘画基础、现代艺术与设计、摄影与影像等课程。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出版(书籍、期刊、报纸)机构、平面媒介部门、商业网站平台、专业插画设计公司、动漫设计公司、企业宣传推广部门、教育教学机构等相关单位就业。4.艺术管理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当代艺术市场营销领域内具有扎实的艺术史论基础、熟悉艺术商业市场运作、了解一定的艺术品销售、策展及拍卖形式,能够掌握较为先进的艺术管理方法和艺术市场运作前沿知识,具备良好艺术、经营能力的高级应用人才。主要课程:造型基础、专业基础、形式基础、视觉心理学基础、数字图形图像、艺术管理与实践、展览策划与执行、博物馆美术馆操作、中国传统艺术品鉴赏与收藏、艺术经纪人培养、艺术拍卖实务、中国书画风格与批评、艺术批评原理与写作、中西方当代艺术风格与批评、知识产权法、拍卖法律实务、营销创意方法、推销与谈判技巧等专业课程。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美术馆、艺术展览馆、艺术博物馆、艺术品拍卖行、艺术品典当行、教育教学以及各类文化机构等相关单位就业或担任企业、集团或个体艺术家的艺术经纪人。 五、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所含专业或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科类 招生地区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230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招 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共23省(市)、自治区招生。绘画 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商业插画方向、艺术管理方向 80 动画 动画 40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招办)当年公布为准。六、填报高考志愿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步进行,具体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安排。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取得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三)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七、录取原则1.仅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2.录取时,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注: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八、学费标准及奖学金设计学类(按专业类招生,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绘画、动画专业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详见入学须知,如有调整,按天津市教委和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企业/社会奖学金(由企业/社会出资设立,奖励在专业学习、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包括王克昌奖学金);市级奖学金(包括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市级荣誉称号(包括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级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九、入学复查新生入学报到后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联系电话:022-26656785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电子邮件:tszsb@tjcu.edu.cn 详情
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天津招生计划及历年录取情况一览表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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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社会及考生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英文名称: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69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第四条  学校招生方式学校共有54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22个专业按8个专业类招生,其余32个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执行《天津商业大学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天津商业大学始建于1980年,隶属于原国家商业部,原校名天津商学院,1998年归天津市管理,2007年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学校以建设商科特色鲜明、对接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占地面积近1340亩,建筑面积近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4亿元。图书馆现有中外文藏书210.98万册,每年订阅中外文报刊1200多种,中外文数据库107个,电子图书498.55万册。学校在校生2.4万余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合作学院、艺术学院、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14个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3个教学部。现有54个本科专业(方向),70个硕士点,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以及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相互支撑,具有鲜明的商科特色。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现有7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天津市高校智库,另建有多个校级研究院、所、中心。学校坚持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建立起了“意识、知识、能力、体验”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市级精品课16门。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为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天津市“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学校建有“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单位)10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个,天津市A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1个。近年获市级教学名师奖11人,市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市级教学团队11个。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58名,其中正高级152名,副高级293名;具有博士学位者405名,硕士学位者444名。拥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培养第一层次人选9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5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团队1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3个,现有兼职博导19名,合作博导11名。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被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2014-2015年、2017-2018年中国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决定有关本科招生的相关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监察室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9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顺序志愿录取规则: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第十条  学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安排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上海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天津考生时依据天津市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天津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如上述条件再相同则优先安排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之有关规定。 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学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时,首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条件再相同,则比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对分数较低考生做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第十三条  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依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之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上海、浙江等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分别以上海、浙江两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未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未单设投档单位的,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在同一省份安排在不同录取批次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上述两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项目办学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别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制定详细规则要求,具体要求执行学校两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高考成绩,以各省招办的投档成绩为准,未加入投档成绩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第十八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第一外语语种(日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酒店管理(中美合作)、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且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前两年基础课学习阶段须达到美国合作学校(FIU)所要求的托福IBT考试成绩或雅思考试成绩或FIU认可的布罗德学院(Broward College)开设的四门学术英语写作课程成绩(即可免托福或雅思要求),方可进入该项目后两年专业课阶段学习;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取得总分不低于6.0的雅思成绩方可注册进入澳方专业课程学习。我校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小语种考生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满分三分之二的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绘画、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800元/生、年;旅游管理(高尔夫经营管理方向)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不含训练费);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费28000元/生、年;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住宿费: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学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第二十三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五章  学生管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以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第三十条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咨询电话:022-26656785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电子邮箱:tszsb@tjcu.edu.cn 详情
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社会及考生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英文名称: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69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第四条  学校招生方式学校共有54个本科招生专业(方向)(其中17个专业(方向)按6个专业类招生,其余37个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执行《天津商业大学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天津商业大学原名天津商学院,由国家商业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于1980年创建。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学校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学校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占地面积近1340亩,建筑面积近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6亿元。图书馆现有中外文藏书214.55万册,每年订阅中外文报刊1140种(册),中外文数据库99个,电子图书508.55万册。学校在校生2.27万余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合作学院、艺术学院、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14个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3个教学部。现有59个本科专业(方向),67个硕士点,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以及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相互支撑,具有鲜明的商科特色。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现有7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天津市高校智库,另建有多个校级研究院、所、中心。学校坚持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建立起了“意识、知识、能力、体验”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市级精品课16门。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获批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为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天津市“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学校建有“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单位)10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个,天津市A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1个。近年获市级教学名师奖11人,市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市级教学团队11个。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72名,其中正高级148名,副高级287名;具有博士学位者447名,硕士学位者448名。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 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第一层次人选9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5人、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团队1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现有兼职博导19名,合作博导11名。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被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2014-2015年、2017-2018年中国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以“笃学 弘毅 明德 济世”为校训,立足区域性、应用型、商科特色的办学定位,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建设商科特色鲜明、对接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大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决定有关本科招生的相关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过程主动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顺序志愿录取规则: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第十条  学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安排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需退档时,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低者做退档处理。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依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依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之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未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未单设投档单位的,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在同一省份安排在不同录取批次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上海、北京、天津、海南等省),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安排在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上述两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项目办学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别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制定详细规则要求,具体要求执行学校两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高考成绩,以各省招办的投档成绩为准,未加入投档成绩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第十七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第一外语语种(日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酒店管理(中美合作)、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且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前两年基础课学习阶段须达到美国合作学校(FIU)所要求的托福IBT考试成绩或雅思考试成绩或FIU认可的布罗德学院(Broward College)开设的四门学术英语写作课程成绩(即可免托福或雅思要求),方可进入该项目后两年专业课阶段学习;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取得总分不低于6.0的雅思成绩方可注册进入澳方专业课程学习。我校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小语种考生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满分三分之二的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绘画、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旅游管理(高尔夫经营管理方向)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不含训练费);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费28000元/生、年;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住宿费: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对学生色觉有要求,色盲及色弱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学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第二十二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五章 学生管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以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第二十九条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咨询电话:022-26656785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招办官微:TS022-26656785电子邮箱:tszsb@tjcu.edu.cn 详情
天津商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5-19
天津商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社会及考生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英文名称: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69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第四条  学校招生方式学校共有54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19个专业按7个专业类招生,其余35个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执行《天津商业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隶属国家商业部,现由天津市领导和管理,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座落在美丽的子牙河畔,占地1410余亩。学校设有15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学校现有54个本科招生专业,68个硕士点,在校生2.2万余人。学校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93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74人。学校拥有财务管理、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酒店管理、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包装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与药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另有1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民商法学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特色上,学校树立“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获得2014-2015年中国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决定有关本科招生的相关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监察室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顺序志愿录取规则: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第十条  学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安排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上述条件再相同,则优先安排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上海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天津考生时依据天津市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天津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如上述条件再相同则优先安排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学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时,首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条件再相同,则比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对分数较低考生做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为4C且技术科目合格者,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对进档考生依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未单列招生院校代码的,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单列招生院校代码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在同一省份安排在不同录取批次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上述两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项目办学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别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制定详细规则要求,具体要求执行学校两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高考成绩,以各省招办的投档成绩为准,未加入投档成绩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第一外语语种(日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酒店管理(中美合作)、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且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前两学年基础课学习阶段需达到符合美方合作学校所要求的托福IBT考试成绩方可进入该项目专业课阶段学习,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取得总分不低于6.0的雅思成绩方可注册进入澳方专业课程学习。我校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小语种考生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满分三分之二的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绘画、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800元/生、年;旅游管理(高尔夫经营管理方向)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不含训练费);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费28000元/生、年;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住宿费:1-2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学校只录取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第二十四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五章 学生管理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以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七条 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第三十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第三十一条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咨询电话:022-26656785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电子邮件:tszsb@tjcu.edu.cn 详情
天津商业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5-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社会及考生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英文名称:TianjinUniversity of Commerce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69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第四条  学校招生方式学校共有54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22个专业按8个专业类招生,其余32个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执行《天津商业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隶属国家商业部,现由天津市领导和管理,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座落在美丽的子牙河畔,占地近1340亩。学校设有14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方向),68个硕士点,在校生2.2万余人。学校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56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50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10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拥有财务管理、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经济学、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酒店管理、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包装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与药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另有10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7个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个天津市A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在人才培养特色上,学校树立“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被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2014-2015年、2017-2018年中国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决定有关本科招生的相关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监察室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顺序志愿录取规则: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第十条  学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安排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上海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天津考生时依据天津市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天津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如上述条件再相同则优先安排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学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时,首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条件再相同,则比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对分数较低考生做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为4C且技术科目合格者,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对进档考生依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10号)第十六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2018年浙江省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第十七条 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未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未单设投档单位的,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在同一省份安排在不同录取批次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上述两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项目办学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别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制定详细规则要求,具体要求执行学校两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高考成绩,以各省招办的投档成绩为准,未加入投档成绩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第一外语语种(日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酒店管理(中美合作)、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且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前两年基础课学习阶段须达到美国合作学校(FIU)所要求的托福IBT考试成绩或雅思考试成绩或FIU认可的布罗德学院(Broward College)开设的四门学术英语写作课程成绩(即可免托福或雅思要求),方可进入该项目后两年专业课阶段学习;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取得总分不低于6.0的雅思成绩方可注册进入澳方专业课程学习。我校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小语种考生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满分三分之二的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绘画、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800元/生、年;旅游管理(高尔夫经营管理方向)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不含训练费);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费28000元/生、年;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住宿费: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学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第二十四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五章 学生管理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以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七条 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第三十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第三十一条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咨询电话:022-26656785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电子邮件:tszsb@tjcu.edu.cn 详情
天津商业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1-12-20
  天津商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提高我校体育运动水平,增强学生体育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012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游泳 15人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专项测试   1.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 9:00—16:30   报名地点:天津商业大学招生办   2. 测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 上午 9:00开始   测试地点:天津商业大学游泳馆   3.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近两年内参加比赛的成绩证明(包括成绩册)及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或二级以上)或体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测试费:150元。   5. 测试内容:四种泳姿各50m及专项测试。   四、录取办法   1. 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2012年教育部及天津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方予录取。   2. 其他事宜按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电话:   天津商业大学体卫部 022-26684035   天津商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022-26656785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东口 邮编:300134   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   E-mail:tszsb@tjcu.edu.cn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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