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天津大学

[切换城市]
天津站> 天津教育>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信息

南开大学

英文名:Nankai University (NKU) 简称:“南开 NKU” 所在地:天津 院校代码:10055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985工程珠峰计划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
  • 南开大学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公告(十七)—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1-07
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公告(十七)—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第四条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9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并将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第十一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第十二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第十四条 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文科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理科按照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第十六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B+,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美术类专业招生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对江苏考生录取专业时不考虑照顾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和必测科目等级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 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A的数目,以此类推。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第十八条 对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B的数目,以此类推。如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对浙江、上海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以当地省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据安排专业。第二十条 南开大学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部分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第二十一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招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及优惠分值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开展录取工作。第二十二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第二十三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录取工作。第二十四条 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五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六条 医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九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附 则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800元/年,三、四年级12000元/年;绘画专业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12000元/年;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其他专业学费是5200—6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du.cn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详情
南开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20-01-07
南开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校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继续招收艺术类本科生。一、报考条件1、热爱艺术,遵守法律,具有一定绘画基础或创意设计基础。2、身体健康,无色盲。3、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省统考合格证。4、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办规定的其他艺术类报考条件。二、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类型外语语种招生计划河北辽宁山东河南湖南浙江重庆四川天津绘画文理兼招英语322222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文理兼招646555453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三、专业考试2019年我校招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四、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五、录取原则1、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一本线的70%(四舍五入取整)。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省统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总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4、高考成绩和美术类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5、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以上规则录取。6、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六、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1、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2-23504845)。3、若发现考生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七、入学资格审核新生报到正式入学后,学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院系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试和复核,对于专业复试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新生,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八、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其他1、学费与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报请天津市批准,我校美术类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绘画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12000元/年、环境设计12000元/年,住宿费另收。对成绩优秀或生活有实际困难者,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2、咨询联系方式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电话: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022-23504845绘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教学办公室022-23501368网址:http://zsb.nankai.edu.cn邮箱:songzhenghong@nankai.edu.cn邮编:300071附: 专业简介绘画专业:绘画专业设立在东方艺术系,该系始建于1985年,1991年招生,主要研究并教授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美术史论等。东方艺术系以弘扬古典主义精神为宗旨,全面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绘画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开创具有深厚美学意蕴和人文关怀的艺术境界,建立健全美术学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现已成为综合大学富有特色的艺术系科。该专业培养高水平的中国画创作专门人才,毕业生要具备宽博的文化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技能、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创新意识,并具有独立进行绘画创作和理论研究的能力。该专业毕业生的职业选择主要为高校及各层次教学机构的师资、美术编辑、画院画家、独立艺术家、与美术学相关的创意、策划、设计等。本系每年约有50%的学生获免试推荐校内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资格。主干课程:大学语文、马克思主义文艺美学、中国思想文化史、中外美术史论、艺术概论、素描、速写、书法、篆刻、花鸟临摹、花鸟写生、写意花鸟、白描临摹、白描写生、工笔人物临摹、工笔人物写生、写意人物、山水临摹、山水写生、综合绘画与图形创意、古典诗词鉴赏、艺术考察、毕业创作等。东方艺术系拥有一级学科“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该硕士点含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美术史论、书法、综合媒材等艺术方向。设计学类:设计学,是现代创新设计重要理论与创新设计研究应用学科,艺术设计在实现人类理想、创造美好愿景的基础上,直接创造产业,推动国家经济生态友好发展。本学科依托南开大学综合学科优势和深厚人文底蕴,培养学生文化自信、自觉、开放包容的前瞻创新理念、国际视野与技术方法,强化设计浓郁的东方文化特质与时代创新精神,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创新意识和科研设计表现复合型人才。(1)视觉传达设计注重文化与视觉元素、形态意境建构创新的内涵与形式、审美价值及传播意义,注重视觉元素多样研究与美学化设计在两维空间、多维空间及数字媒体设计应用中同构与升华,注重视觉设计基础研究学习与专题或项目设计方法、多种工具技法及新媒体技术表现创意设计综合研究学习,强化培养文化艺术与新技术、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发展的综合视觉传达设计人才。(2)环境设计注重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规划设计功能价值的综合知识建构,注重原生态文化与场域文脉特征的保护挖掘及传承应用设计,注重创新思维和数字技术、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结合,强化培养学生对场地特征、功能特性与鲜明文化属性空间环境的设计创意,掌握室内外空间环境等总体规划与专项设计程序和系统表现方法,具备批评与实施设计的管理能力。 详情
南开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第四条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第八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第十一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第十二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第十四条 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取投档分数的整数部分,下同)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第十六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B+;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项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招生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和必测科目等级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 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A的数目,以此类推。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第十八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第十九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招生、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及优惠分值开展录取工作。第二十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录取工作。第二十一条 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二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三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第二十五条 医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八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附 则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du.cn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本科招生详情
南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公告—南开大学关于2020年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通知2021-01-20
我校已经完成2020年强基计划考核测试、阅卷、核分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简章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我校确定了2020年强基计划录取资格名单,现将各省份相关专业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公布如下。省份专业最低分省份专业最低分北京历史学84.92福建物理学86.51生物科学84.94山东历史学86.05天津化学91.06物理学87.39历史学90.88哲学85.13数学与应用数学81.63河南化学86.27物理学88.11历史学83.45河北历史学84.63生物科学85.02生物科学87.06物理学88.55山西化学82.24湖北生物科学81.17物理学84.96物理学81哲学82.44湖南数学与应用数学84.28吉林化学82.72物理学84.39江苏生物科学81.06广东化学84.38物理学79.98数学与应用数学85.88浙江生物科学84.47重庆化学83.89哲学86.94物理学82.99安徽化学87.37四川化学86.32数学与应用数学85.61生物科学82.15物理学87.9新疆生物科学82.02考生可登录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查询录取状态、查询校考成绩。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8月4日详情
南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公告—关于公布南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入围标准的通知2021-01-20
根据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简章要求,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相同且符合入围条件,则同时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南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省份化学历史学生物科学数学与 应用数学物理学哲学北京643647天津691/688(破格)688687696/608(破格)686684河北681644667689639山西646647612辽宁662679662649吉林641669黑龙江674江苏395396406394浙江668653647安徽659666659福建654649山东649671665635河南668634666682670湖北613626湖南655643广东625642重庆632650四川666654611甘肃629新疆610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详情
南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01-20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学科专业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破格入围条件为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科类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30理工物理物理学30理工物理化学30理工物理或化学生物科学25理工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历史学20文史历史或地理哲学15文史不限  注: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第二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获奖学科的招生专业(其中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可对应数学与应用数学或物理学专业)。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1日-22日考生可登录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7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相同且符合入围条件,则同时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7月底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情况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得出。  2.体质测试包括:身体形态、机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笔试面试折算的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体质测试成绩更高者。  3.学校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90/高考满分值+学校考核成绩×10/学校考核满分值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名额。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模式体现为“一制三化”、“交叉培养”、“动态进出”,在教学组织方面按照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组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在培养方面坚持以基础学科为基础,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给未来高阶发展方向培养打下基础;在培养过程设有“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培养工作保持高水平,培养的人才保证高质量。  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各专业强基计划介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1669  电子邮箱:zhsh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2-85358551  监督邮箱jjjc@nankai.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邮编:30007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详情
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7
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第四条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9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并将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第十一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第十二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第十四条  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文科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理科按照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第十六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B+,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美术类专业招生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对江苏考生录取专业时不考虑照顾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和必测科目等级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 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A的数目,以此类推。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第十八条  对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B的数目,以此类推。如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对浙江、上海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以当地省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据安排专业。第二十条  南开大学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部分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第二十一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招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及优惠分值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开展录取工作。第二十二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第二十三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录取工作。第二十四条  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五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六条  医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九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附   则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800元/年,三、四年级12000元/年;绘画专业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12000元/年;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其他专业学费是5200—6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du.cn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2-%u0032%u0033%u0035%u0030%u0034%u0038%u0034%u0035
相关推荐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宁波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