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2966、上限14832
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
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
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
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自2016年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缴费比例0.5%。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公积金
2016年7月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为最高为12%,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2%。
特别提示
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保值金或利息。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划入个人帐户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2630、上限5714
缴费比例:20%
划入个人账户:8%
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8%,缴费基数2015年度为2912元。
一次性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2015年度为260元
办理时间
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特别提示
补缴养老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与保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