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明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婚姻生育变动情况证明材料
1、提出申请
由本人事先提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变更申请
2、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人口计生办。
3、审核发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相应栏目中做变更登记。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即时予以办理。
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
河西区苏州道96号
022-23240777
下瓦房街道办事处
下瓦房福建路50号
022-83833367
桃园街道办事处
汕头路
022-2327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