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户口迁移证遗失或损毁的。
居民: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种类户口迁移对应的材料办理;
学生: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户籍材料、报到证办理。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
2、凭个人申请、户口本(毕业的大学生需校保卫处证明)、身份证到迁出地派出办理补发手续;
3、迁出地派出所审查上述材料、验证属实后予以补发《户口迁移证》并注明“补发”字样。
和平分局解放桥派出所
电话:23315131
地址:承德道6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
和平分局体育馆派出所
电话:23394540
地址:重庆道46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
和平分局甘肃路派出所
电话:27305904
地址:新疆路22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