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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病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劳动就业 小编:晓荧 时间:2023-11-17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的通知》(津劳局〔2003〕440号)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为应发工资,但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为发放的下线,用人单位也可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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