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天津滨海新区登记处限量办理业务吗?

日常办事 小编:丽烨 时间:2024-01-17 来源:天津人民政府网

不限量。工作时间内均办理业务。(二)、不预约不给办理业务吗?天津市民政局相关通知要求当事人跨区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须预约。一方户口所在地是滨海新区的不需要择日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在工作时间随时到登记处办理。(三)、想择日办理婚姻登记怎么预约?预约方式有三种: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天津市民政局官网或网址:http://mz.tj.gov.cn/。电话预约: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一婚姻收养登记处电话:25833527。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二婚姻登记处022-25694112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三婚姻登记处022-63109922预约电话同咨询电话。现场预约: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一婚姻收养登记处地址:滨海新区旭升路347号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二婚姻登记处地址:滨海新区(汉沽)新村街10号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三婚姻登记处地址:滨海新区(大港)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老年福利院3楼。(四)、预约数量有限制吗?每天预约数量有限制。为了避免当事人扎堆儿办理登记,和满足现场办理业务的当事人。(五)、打电话占线或某一时间没人接?日常市民打电话咨询的多已经占用了线路确实存在某一天不停的接听电话。这些都有通讯记录证明。解答咨询的工作人员在接待现场的咨询会有没接电话情形但这种情况极少,往往是向现场当事人致歉暂停现场解答业务优先接听电话。另请市民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六)、登记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周六上午8:30-11:30 14:00-5:0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七)、登记处周六办理离婚登记吗?不办理。周六上午仅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在其它工作日办理所有业务。(八)、办理婚姻登记后公安或金融部门说没有数据信息,怎么回事?数据的管理是天津市民政局。具体情况请询问天津市民政局咨询电话是022-23412040-8209二、结婚离婚登记方面:(一)、拿着家庭户口簿本人页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提供户口簿。户口簿因涂改、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被撕下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补领新的户口簿。(二)、当事人认为的好日子在非办公时间可以办理吗?《天津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婚姻登记处在工作日应当对外办公。(三)、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能办理婚姻登记吗?《天津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到场能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吗?不可以。《民法典》《天津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且颁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五)、在外国办理的离婚,在国内的登记机关能办理结婚登记吗?需要提供有关部门证明该离婚是有效的证明材料可以办理。(六)、办理离婚登记能当天发证吗?《民法典》、《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规定: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后须满三十日之后的三十日之内可以发证。(七)、离婚登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八)、结婚离婚照片可以用艺术照吗?不可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须生活照。(九)、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照片规格是怎么规定的?结婚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离婚照片: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底色无要求,须同一版。(十)、离婚后发现协议书公民身份号码、房屋地址、车牌写错了或抚养费、抚养权想变更可以更换或变更协议书吗?《天津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三、补领婚姻登记证方面(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现状。当事人亲自到场。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补领婚姻登记证去哪里申请?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点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三)、补领婚姻登记证须提供什么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照片(同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如果婚姻登记证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申请补领,当事人提交原婚姻登记证。(四)、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补领婚姻登记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受委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补领婚姻登记证规定的其它材料。公证书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四、收养登记方面(一)、收养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养孩子?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二)、滨海新区在哪办理收养登记?新区民政局第一婚姻收养登记处,电话:25833527。
其他地区结婚证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