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有关法定程序,2019年11月25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9〕712号),按照文件规定,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分为:起步价、车公里运价、低速等候费、空驶费和夜间附加费。其中空驶费的收费规则是:单程载客 10至 15公里部分、车公里运价加收30%;15至 30公 里部分、车公里运价加收 50%;超过 30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运价加收 70%。空驶费是巡游车跑长途业务后,对回程空驶的一种弥补。因巡游车的业务量具有随机性,不确定在回程过程中是否可拉到其他乘客。全国每个城市的巡游车运价标准中,均含有空驶费这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