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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评价申报条件

日常办事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4-01-26 来源:天津人民政府网

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企业近四年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即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四、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任一条件:(一)企业注册时间3年(不含)以上20年(含)以内(按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计算,以下同),申报评价当年往前的第四个年度(以下简称基期)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二)企业注册时间3年(不含)以上20年(含)以内,基期企业职工总数不低于100人,基期至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三)企业注册时间5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四)企业注册时间10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五)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企业曾获得单笔单家创业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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