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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救助待遇标准是什么?

日常办事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4-01-26 来源:天津人民政府网

资助参保。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所需费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门诊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门诊就医,在享受基本医保的基础上,享受门诊医疗救助。具体标准: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门诊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救助50%,特困供养人员封顶线500元,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封顶线200元。住院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下同)就医,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还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具体标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2万元以下部分医疗费用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住院救助不封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住院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的进行救助,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具体标准:每年救助一次,救助比例50%,封顶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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