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高新区人社局 办理条件:在高新区注册的企业 所需材料: 1.续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书》; 2.《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津劳登字7号)(一式两份); 3.如续订两次以上,需提供前一次《劳动合同书》; 4.如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备案10人以上的,需提供《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电子版。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将所需材料报至高新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2.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备案登记。 注意事项: 若用人单位一次性备案10人以上,需按照《劳动合同续变登记模板》完成续订/变更人员相关信息填报。 咨询电话:(022)2796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