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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个人能否携带或邮寄进境

日常办事 小编:丽烨 时间:2024-02-23 来源:天津人民政府网

根据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个人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如果需要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需经海关审批,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海关按照货物通关要求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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