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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天津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保险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4-04-23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员持《生育服务证》于妊娠12周内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生育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携带材料有:参保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参保人员社保卡(含临时卡)或医保卡。如果持非本市《生育服务证》,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本市参保的外地户籍职工,应由常住地的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准生证》。外地户籍职工如果已在外地办理了《准生证》,需由常住地的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盖章后,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才与认可。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除了应按时缴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外,还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妊娠登记等。如果本市无亲属,需要到外地生育,参保人员应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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